青岛农业大学妇女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委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妇委会工作的宗旨:要把为广大女教职工、女大学生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妇委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落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校党委和上级妇女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高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为重点,大力推进女性人才工程,团结、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妇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2.贯彻执行上级妇女组织及学校妇女大会决议,完成校党委及上级妇女组织部署的工作,推动全校妇女工作的开展;
3.维护全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了解和掌握全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基本状况,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她们的工作、学习和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4.加强妇委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理论研究、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5.指导各基层妇女委员会分会开展工作,增进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群众工作;
6.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质提升工程”等主题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7.开展评选、表彰、推荐、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工作,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8.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提高妇女的生活品位和质量,提振精神,凝聚力量;
9.主动与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在校女大学生的工作。开展献爱心活动,关心女大学生健康成长;
10.按时完成上级妇女组织及学校党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