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妇委会分会:
现将《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选,每个分会可推选巾帼文明岗1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没有可不推荐),并于12月5日上午9:0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妇委会电子邮箱。校妇委会将按照《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择优遴选巾帼文明岗1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参与全省评选。联系电话:58957907或58957905,电子邮箱:qndfwh@qau.edu.cn。
附件: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
青岛农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2022 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