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妇委会分会:
2021年4月14日,青岛市妇女联合会下发了《青岛市妇联关于争创青岛市巾帼文明岗和选树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青妇总字〔2021〕14号,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评选一个青岛市巾帼文明岗进行推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妇委会分会按照青岛市巾帼文明岗争创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原则上要求申报岗位曾获得过校级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二、申报时间
各分会在推送纸质材料时,在青岛市巾帼文明岗争创推荐表(附件2)所在单位意见栏处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5:00点前报送给校妇委会120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qndfwh@qau.edu.cn 联系人:于文娟 联系电话:58957904
附:《青岛市妇联关于争创青岛市巾帼文明岗和选树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青岛农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