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青农大党字[2018]47号),现将申报2018年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贫困教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办法和标准
(一)本年度家庭发生失盗、失火、车祸等重大意外事故(含工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可以申请捐赠资金,资助额度根据个人家庭情况,由校福利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0元。资助标准按照公安、保险、医院确定的损失额、保险公司赔偿情况以及家庭收入等情况综合确定。
(二)本年度教职工因患大病、重病、长期病,经青岛市社会保险支付待遇和校内补充医疗保险补贴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费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捐赠资金,资助额度根据个人家庭情况,由校福利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患大病、重病、长期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经社会、商业保险补贴或国家、山东省政府、学校补助(含各类奖助学金)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费医疗费在30000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捐赠资金,资助额度根据个人家庭情况,由校福利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7日前
四、申报审批程序
教职工和学生本人须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一)因重大意外事故(含工伤)致困的教职工,在提交《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时,需一并提交损失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保险公司赔偿情况并附相关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财务处、保卫处或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核。
(二)因病致困的教职工在提交《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教职工)》时,需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药费发票等有效票据)。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学生)》时,需一并提交家庭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学校认定的贫困生资格证明、上年度和当年度接受奖助学金情况等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学工部资助部门审核。
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由校工会负责汇总申请表,呈交学校福利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并上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审批。
联系人:董景瀚 电话:0532-86080314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教职工)》
- 《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申请表(学生)》
工会
2019年9月16日
附件1
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
资金资助申请表(教职工)
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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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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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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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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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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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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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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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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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类别 |
□教师□职工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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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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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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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财务、 保卫或 医保 部门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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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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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3份,1份交校工会,1份交校医保办(财务处或保卫处),1份自己留存。
附件2
青岛农业大学“爱心一日捐”捐赠
资金资助申请表(学生)
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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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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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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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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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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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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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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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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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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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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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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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3份,1份交校工会,1份交学工部,1份自己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