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妇委会分会:
现将《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鲁妇通字〔2023〕19号)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选,每个分会可推选巾帼文明岗1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没有可不推荐),并于6月29日上午12:0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妇委会电子邮箱。校妇委会将按照《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择优遴选巾帼文明岗1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参与全省评选。
联系电话:58957907或58957905,
电子邮箱:qndfwh@qau.edu.cn。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鲁妇通字〔2023〕19号)
附件2:岗位建功附件表格
青岛农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