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高校最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寻找〈山东高校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山东高校最美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在职教师家庭。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
1、各分会要精心组织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和寻找最美家庭工作。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展示评选,积极寻找本分会“最美家庭”,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推选出本单位的 “最美家庭”。
2、各分会在10月底前完成“最美家庭”推选工作,每个分会推荐1个家庭参加候选。校工会将在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成立评审小组,将评选出的1-2个最美家庭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参加由省委高校工委和省妇联进行的“山东高校最美家庭”和“山东省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三、材料报送
所有候选家庭都要填报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家庭生活照2-3张(JPG格式,100KB以内电子版)。有条件的家庭,也可报微视频(MP4格式,500MB以内,标清、高标清均可)。要求各分工会于10月30日前连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一同报校工会。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校工会1205房间;电子版上报邮箱:qndfwh@qau.edu.cn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
“山东高校最美家庭”推荐表
推荐单位: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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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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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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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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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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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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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委高校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