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莱阳农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草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中文名称:莱阳农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莱农教职工足球协会是在莱农工会领导下的由莱农教职工足球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
丰富广大莱农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为莱农爱好足球的教职工提供参加足球活动的机会以及场所,促进莱农足球项目有组织的开展,响应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康体、娱乐、交流”是协会组织活动的宗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 会员
会员分固定会员和临时会员。如无特指,以下提到的会员都为固定会员。参加协会的活动,但不入会者为临时会员。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足球运动,有一定的足球运动基础,有参加足球运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经常参加协会活动。
(2)—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3)—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4)—参加者无年龄、球龄、性别之限制。
第六条 会员入会
如有意加入协会,应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
第七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时需向协会提出申请,协会向申请退会的会员不退还其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力:参加会员大会、选举协会执委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尊重协会成员的劳动;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及时交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纪律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协会执委会成员请假。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活动并且不主动与协会保持联络、而协会以其预留的联络方法与之无法联络的会员,如这种状态超过2个月,即视为自动离会,其会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协会将劝其退会。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十一条 协会定期组织的活动
每周固定的足球活动,会员将有组织的进行运动,协会根据需要开展内部训练和比赛。临时会员需要参加活动应提前向执委会成员取得联系。

日程安排将根据各系部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平均每人每周安排1—2次定期活动。
第十二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的活动
(1)—同兄弟协会、俱乐部等团体进行友谊比赛及参加市内业余比赛。
(2)—组织观摩青岛、烟台地区或近区举行的国内外足球赛事。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学校、地方的实际情况,组织会员聚餐、卡拉OK、旅游、游泳、其它球类活动等休闲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活动注意事项
(1)—协会提供活动场地、足球以及统一的比赛训练服装,其他物品请自备。
(2)—活动时,所有人员均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3)—由于足球运动是有身体接触的同场对抗性的体育项目,所以会员在参加活动的时候要坚决禁止不文明的言行。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的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视情选定具体日期。大会由执委会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为行使表决权,会员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的职责主要有:
(1)—审议由执委会起草的章程;
(2)—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进行换届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执委会,任期为5年(待定);
(4)—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有1/3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同意可罢免执委会成员。
第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和教练委员会
协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委会),管理协会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和其他各项规定,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2)—贯彻落实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组织协会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3)—与会员保持沟通,及时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负责会员入会、退会和奖惩。
执委会成员构成及职责
主席:协会最高领导,领导执委会开展工作。

秘书处:下设财务部、外联部、比赛训练部(根据协会的发展逐步健全),负责协会日常事物以及协调、组织获取协会活动经费的社会支持。
财务部:负责管理协会的所有资金,定期向执委会和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
外联部:负责俱乐部对外宣传、联络和打球以外的活动组织。
比赛训练部:负责协会活动安排、接待临时会员、安排会员入会;负责协会现场活动的训练、内部比赛的筹划和组织;负责协会的对外比赛、文体活动、内部事务的后勤保障。

教练员委员会由体育教学部足球教研室组成。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十七条 会员的费用
会员需缴纳会费由协会统一使用。
第十八条 协会资金
协会资金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 、公共基金及协会获取的各种赞助。
第十九条 会费细则

1、—用途:会费的使用原则是来源于会员用于会员,并努力获取更多的社会支持用于会员的活动。会费用于购买会员的比赛训练服装、支付场租和球费以及不定期的活动费用、所有协会活动的后勤保障的支付。
2、—标准:(待定)
3、—收取办法:会员入会时按标准缴纳。

4、会费实行透明化管理,每年年底向会员公示会费收支明细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执委会。
第二十一条 执委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协会章程的制定、修改须经执委会员表决报大会通过之后,上报莱阳农学院工会最终通过。有异议的条例需重新走此过程直至通过。

第二十三条 自协会成立之日起,协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体现广大莱农教职工的精神面貌,执委会以及每一位协会成员都有责任努力使协会走向正常、正规轨道,长远之计,特此提出。